| 最新对价方案 |
| 公告日期 |
20050708 |
目前进度 |
股改方案修改 |
| 对价方案类型 |
送股 |
批次 |
试点二批 |
| 对价方案内容 |
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持有的部分股份作为对价,支付给流通股股东,以换取其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8股股份,在支付完成后,公司的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股份总数均维持不变,公司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 |
| 对价方案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银鸽集团承诺:
(1)承诺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承诺在所持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后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的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银鸽投资的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24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3)承诺所持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后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的承诺期期满后的18个月内,通过证券市场所减持银鸽投资股票的价格不低于4.50元(若自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处理)。
非流通股股东许继国际、漯河经投及辽机股份一致承诺:
(1)承诺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承诺在所持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后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的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银鸽投资的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24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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