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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对价方案 |
| 公告日期 |
20060313 |
目前进度 |
股改完成 |
| 对价方案类型 |
送股 |
批次 |
全面二十一批 |
| 对价方案内容 |
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同意提供一定数量的股票用于执行对价安排,以换取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的流通权。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股份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2 股股票,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总数为59,477,184 股;在对价安排执行完毕后,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
| 对价方案承诺 |
北京医药集团承诺:所持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六十个月内不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相关股东会议批准,则在2005 年度、2006年度、2007 年度股东大会上提议并赞同实施分红:其中2005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50%。若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发生质押、冻结等情形导致其无法支付对价时,则其应付对价部分将由北京医药集团代为先行支付。北京医药集团将向被代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包括其合法承继人)进行追偿,上述被代付对价方在办理其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转让或上市流通时,应先征得北京医药集团的同意,并由公司向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为保护公司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的两个月内,北京医药集团将投入不少于人民币5000 万元的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适当的时机、适当的价格增持公司流通股股份,在该项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北京医药集团将不出售增持的股份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北京永好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道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承诺:按照其持股比例支付相应的对价安排后,其持有的剩余非流通股股份将全部用于支付北京医药集团应支付的部分对价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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