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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对价方案 |
| 公告日期 |
20060509 |
目前进度 |
股改完成 |
| 对价方案类型 |
送股 |
批次 |
全面二十九批 |
| 对价方案内容 |
本公司唯一非流通股股东海信集团有限公司拟以其持有的部分股份作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安排,以获得其所持有股份的流通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海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根据本方案,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2.5股,对价股份将按有关规定上市交易。 |
| 对价方案承诺 |
海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所持有海信电器的非流通股在获得流通权后的36个月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持有的海信电器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但海信集团在获得流通权后增持的海信电器股份不受上述承诺的限制;在前项禁售承诺期期满后24个月内,海信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票的价格不低于8.91元/股;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之日起3年内,海信集团在每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依据相关规定履行程序,提出利润分配不少于海信电器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30%现金分红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完成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启动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研究论证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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