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对价方案 |
| 公告日期 |
20050705 |
目前进度 |
股改方案修改 |
| 对价方案类型 |
送股 |
批次 |
试点二批 |
| 对价方案内容 |
全部非流通股股东拟以其持有的部分股份作为对价,支付给流通股股东,以换取公司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将获得3.2股股份的对价。 |
| 对价方案承诺 |
1、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分别承诺自非流通股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遵守前项承诺的前提下,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中信证券股份总数的1%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作出公告。
2、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在遵循前述所有承诺以外,还分别承诺:所持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的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3、为了建立股权激励机制,使公司管理层与股东及公司利益相结合,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同意:在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后,按改革前所持股份相应比例,以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作价,向公司拟定的股权激励对象提供总量为3000万股的股票,作为实行股权激励机制所需股票的来源。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将在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的同时提供上述股票。该等股份自过户之日起60个月之后方可上市交易或转让。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将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审议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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