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对价方案 |
| 公告日期 |
20050912 |
目前进度 |
股改完成 |
| 对价方案类型 |
G转增,送股 |
批次 |
全面一批 |
| 对价方案内容 |
1、公司以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总股本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股本1.55股。
2、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将可获得的全部转增股份约673,578,944股作为对价,按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各流通股股东当日所持流通股股份数占流通股股份总数的比例支付给流通股股东,以换取其持有的非流通股的上市流通权。假定尚未转股的全部民生转债在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前转股,并以转增后、对价股份支付前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数为基数计算,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约3股对价股份。假定尚未转股的全部民生转债在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前转股,并以转增前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数(假定为1,942,222,939股)为基数计算,每10股流通股在实施本方案后将成为15.02股,其中增加的1.55股为流通股股东应得的转增股份,3.47股为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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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价方案承诺 |
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非流通股股东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持有民生银行股份总数百分之三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在上述限售期届满后的至少十二个月内(以下简称“承诺锁定期”),其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不上市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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