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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对价方案 |
| 公告日期 |
20060327 |
目前进度 |
股改完成 |
| 对价方案类型 |
送股 |
批次 |
全面二十二批 |
| 对价方案内容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使其所持非流通股股份获得在A 股市场上的上市流通权而向流通股股东所执行的对价安排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00 股股份对价安排,非流通股股东执行的对价安排共计36,000.00 万股。 |
| 对价方案承诺 |
持有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数5%以下的非流通股股东北京三吉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信远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进口汽车贸易中心、珠海振华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苏州市营财投资集团公司、河北省冀东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万年永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做出承诺:在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后,在二十四个月内出售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总数的15%,在三十六个月内累计不超过其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总数的
30%。持有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首钢总公司、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大集团有限公司做出承诺:在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后,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出售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在三十六个月内出售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总数的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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