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对价方案 |
| 公告日期 |
20060209 |
目前进度 |
股改完成 |
| 对价方案类型 |
认购权证,送股 |
批次 |
全面十九批 |
| 对价方案内容 |
1、送股
公司控股股东邯钢集团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派送1股公司股票。
2、权证
公司控股股东邯钢集团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派发总量不超过925,706,368 、行权价2.80 元、有效期12 个月的欧式认购权证,根据股权登记日公司流通股总数的不同,每10 股流通股可以获得9-7 张的认购权证,具体权证派发比例如下:当股权登记日的流通股本小于1,028,562,631股时,每10股派发9张权证;当股权登记日的流通股本大于1,028,562,631股时,按照[925,706,368股/股权登记日流通股总股数]的比例派发认购权证;在转债全部转股时,权证派发比例约为每10股派发7张权证。截至股权登记日,流通股股股东每10股获得7.29504张认购权证。
本次送股总数为126,895,164股,派发的权证总数为925,705,299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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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价方案承诺 |
邯钢集团承诺:除遵守法定承诺义务外,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5年内,如果邯钢集团在邯郸钢铁的持股比例低于40%时,将不通过交易所的集中竞价系统出售股份。邯钢集团承诺自股改方案实施之日起2个月内,以不超过3.5元/股的价格,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增持3亿股流通股。上述承诺期满后,邯钢集团将根据前期增持股票的情况和认购权证行权的需要,决定是否继续增持以及增持的方式、条款并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邯钢集团增持的股票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认购权证有效期内不对外出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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