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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对价方案 |
| 公告日期 |
20050921 |
目前进度 |
股改完成 |
| 对价方案类型 |
送股 |
批次 |
全面一批 |
| 对价方案内容 |
非流通股股东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实施对价安排,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3.6股。 |
| 对价方案承诺 |
1、改革方案的追加对价安排:
(1)触发条件:若华兰生物2005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较2004年增长低于20%时或者华兰生物2005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时,触发追送股份承诺条款:现有非流通股股东将所持有的存量股份按照流通股股东每10股转送0.5股的比例无偿转送给流通股股东。
(2)触发时点及追送的对象:公司将在2005年度财务报告公告后的10个交易日内发布关于追加送股的实施公告,由现有非流通股股东将其执行对价安排后的存量股份向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在册的除现有非流通股股东以外的流通股股东实施追加送股。
(3)追送股份数量:追加送股的股份总数为165万股(相当于按照股权分置改革前流通股3300万股每10股追送0.5股,如果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至追加送股股权登记日华兰生物的总股本由于华兰生物派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原因发生变化,则追加送股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对于追送股份来源的保障:自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用于追送的165万股股份由登记公司实行临时保管。
2、非流通股股东东方世辰、成都夸常承诺: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少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并在该期限届满后24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每季度不超过百分之二十。
3、第一大股东华兰技术承诺: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少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并在该期限届满后12个月内,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华兰生物股票,出售价格不低于12.25元。同时,当华兰生物派发红股、转增股本、增资扩股(包括可转换债券转换的股本)、配股、派息等情况使股份数量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相应调整最低出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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