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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对价方案 |
| 公告日期 |
20060301 |
目前进度 |
股改完成 |
| 对价方案类型 |
送股 |
批次 |
全面二十一批 |
| 对价方案内容 |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捷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流通股股东支付11,900,000 股股票,即流通股股东按其持有的流通股股数每10 股获付3.4 股 |
| 对价方案承诺 |
公司第一大非流通股股东北京恒利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做出如下特别承诺:北京恒利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24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上述24 个月届满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在12 个月内不超过捷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5%,在24 个月内不超过10%。北京恒利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将承担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财务顾问费、保荐费、律师费、沟通推介费、媒体宣传费等相关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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