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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对价方案 |
| 公告日期 |
20060726 |
目前进度 |
股改完成 |
| 对价方案类型 |
送股 |
批次 |
全面四十一批 |
| 对价方案内容 |
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将获得2.285 股股份。除凯迪控股受让新华能所持股份前持有的37,674,000股外,公司其他非流通股份(包括凯迪控股受让的13,800,150 股)按相同比例以直接送股的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执行共计31,507,400 股的对价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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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价方案承诺 |
关于追送股份的承诺。
公司第一大股东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若公司2006 年和2007 年的经营业绩无法达到设定目标,将向流通股股东(不包括现非流通股股东)追送股份一次(追送完毕后,此承诺自动失效);否则,将应向流通股股东追送的股份转送给公司激励对象,作为股权激励。
公司第一大股东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的限售承诺:
1、若触发了股份追送条款,则在股改方案实施完毕日至股份追送实施完毕日以及股份追送实施完毕日后十二个月内不上市流通,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2、若触发了管理层激励条款,则在股改方案实施完毕日至管理层激励实施完毕日以及管理层激励实施完毕日后十二个月内不上市流通,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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