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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对价方案 |
| 公告日期 |
20060220 |
目前进度 |
股改完成 |
| 对价方案类型 |
送股 |
批次 |
全面二十一批 |
| 对价方案内容 |
本说明书所载方案的核心是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向A股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股份,从而获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流通的权利,改革股权分置问题。每10股A股流通股可以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3股对价股份。 |
| 对价方案承诺 |
非流通股股东共同承诺: 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60 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在60 个月的禁售期满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占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 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24 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将建议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定针对包括股权激励在内的长期激励计划。控股股东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特别承诺:禁售期满后的12 个月内,控股股东若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只能以不低于股改方案披露公告前一日30 日收盘均价150%( 按2006 年2 月17 日30 天收盘均价2.95 元计,为4.43 元)的价格,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赣能股份股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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