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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对价方案 |
| 公告日期 |
20051029 |
目前进度 |
股改完成 |
| 对价方案类型 |
认购权证,送股 |
批次 |
全面五批 |
| 对价方案内容 |
作为鞍钢新轧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鞍钢集团拟向本方案实施时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流通A股股东每10股支付2.5股股票和1.5份行权价为3.6元、存续期为366天的欧式认购权证。 |
| 对价方案承诺 |
除法定最低承诺外,鞍钢集团还做出了如下特别承诺:
1、鞍钢集团在本次股改方案实施后所持的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权证行权对应的股份除外)。
2、若在股东大会及监管部门批准的前提下,鞍钢新轧新增股份收购鞍钢集团持有的鞍钢集团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则鞍钢集团承诺因此而增持的股份自收购交割当月最后一天起36个月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3、自上述收购事项完成至2010年末,鞍钢集团持有的鞍钢新轧股份不低于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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