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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对价方案 |
| 公告日期 |
20051222 |
目前进度 |
股改完成 |
| 对价方案类型 |
送股 |
批次 |
全面十三批 |
| 对价方案内容 |
以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础,由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流通股股东按比例支付其所持有的31,200,000股公司股份,使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3股股份的对价。 |
| 对价方案承诺 |
除法定承诺外,新希望集团还做出如下特别承诺:其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禁售期满后,只有在任一连续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达到6.8 元以上时,方可以不低于6.8 元的价格挂牌出售原非流通股。公司实施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增发新股、配股、可转换债券转股或全体股东同比例缩股时,上述出售股份的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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