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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对价方案 |
| 公告日期 |
20060512 |
目前进度 |
股改完成 |
| 对价方案类型 |
认沽权证,送股,现金 |
批次 |
全面二十八批 |
| 对价方案内容 |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所持的非流通股获得上市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做出的对价安排为:于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盐湖钾肥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1.2 股股份、12 元现金及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和北京华北电力实业总公司共同无偿派发的4份百慕大式认沽权证。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和北京华北电力实业总公司将分别按送出权证总数的58.06%、35.08%和6.86%的比例派发权证,并按上述比例承担认沽责任。该认沽权证的存续期为权证上市之日起的12 个月,每份认沽权证的持有人有权在行权日按15.1 元/股的价格向权证发行人出售1 股盐湖钾肥股票,行权日为认沽权证存续期的最后5 个交易日。 |
| 对价方案承诺 |
特别承诺事项
(1) 本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做出如下特别承诺: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四年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向实际控制的企业转让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不受此限制);
(2) 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承诺:在未来三年(即2006 年至2008 年)每年的年度股东大会上,提议将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进行全额分配,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3) 权证发行人将根据深交所的有关要求,在公司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之前,取得深交所认可的金融机构对认沽权证行权所需要的资金提供的足额履约担保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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