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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对价方案 |
| 公告日期 |
20060215 |
目前进度 |
股改完成 |
| 对价方案类型 |
送股 |
批次 |
全面十九批 |
| 对价方案内容 |
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拟以其持有的部分股份作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安排,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根据本方案,非流通股股东每10 股送出2.92 股,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 股获送1.25 股,对价股份将按有关规定上市交易。 |
| 对价方案承诺 |
国资公司承诺如果发生下述情况之一(以先发生的情况为准),将追加送股一次(股份追送完成后,此承诺自动失效):(i)根据公司2005年、2006年和2007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如果公司2004年至200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低于30%;(ii)公司2005年度、2006年度或2007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除标准无保留
意见之外的审计报告。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之一,国资公司将在年报公布后10 个交易日内公告追送股份的实施公告,按照流通股股东每10 股获送0.5 股的比例(以现有流通股股数测算),无偿向追送股份的股权登记日(另行确定)在册的流通股股东追送股份(原非流通股股份无权获得追送的股份),追送的股份数总计733.38 万股,30 日内予以实施。国资公司承诺:所持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将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同时,方案实施12 个月后的24 个月内,减持价格不低于每股7.00 元。将在公司2005 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出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武汉中百将向全体股东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转增比例不低于每10 股转增5 股;国资公司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以上议案投赞成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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