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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对价方案 |
| 公告日期 |
20060712 |
目前进度 |
股改完成 |
| 对价方案类型 |
G转增,送股 |
批次 |
全面三十九批 |
| 对价方案内容 |
1、公司以现有流通股本602,111,996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将获得1股的转增股份。
2、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78,274,560股股份作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安排,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1.3股股票的对价。在上述支付的股份对价中,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劳动服务公司(该公司为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以其持有的全部股份共20,160,000股优先支付对价,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58,114,560股支付对价。 |
| 对价方案承诺 |
非流通股股东做出的承诺事项:
1、非流通股东承诺
为了保护流通股股东利益,积极稳妥推进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作出承诺,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在其承诺相关禁售期内,只有当二级市场股票价格不低于6.00元时,方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允许出售的股份。在公司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增发新股或配股等情况而导致股份或股东权益变化时,上述设定的价格(6.00元)将按以下公式进行除权计算(P1):
派息时:P1=P-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1+N)
送股或转增股本并同时派息:P1=(P-D)/(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D+AK)/(1+K+N)
其中,P=6.00元,P1为除权后的价格,D为每股派息,N为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增发新股或配股率为K,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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