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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对价方案 |
| 公告日期 |
20050624 |
目前进度 |
股改方案修改 |
| 对价方案类型 |
G分红,缩股,现金 |
批次 |
试点二批 |
| 对价方案内容 |
吉林敖东全部非流通股股东按照1:0.6074的比例缩股,使其持股的每股价值与原流通股每股价值相等。同时,为更好地保障流通股股东权益,公司向全体股东派现,每10股派现金1.07元(含税),非流通股股东将其应得部分支付给流通股股东,流通股股东因此得到现金补偿为每10股0.93元,其全部现金所得合计为每10股2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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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价方案承诺 |
金诚实业公司承诺:
①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②在上述禁售期满后,每年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吉林敖东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延边国资公司承诺:
①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②在上述禁售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吉林敖东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吉林敖东工会承诺:
①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②在上述禁售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吉林敖东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永正经贸公司承诺:
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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