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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对价方案 |
| 公告日期 |
20050922 |
目前进度 |
股改完成 |
| 对价方案类型 |
送股 |
批次 |
全面一批 |
| 对价方案内容 |
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2股股份的对价。 |
| 对价方案承诺 |
(1)为未明确表示同意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垫付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所需支付的对价。
(2)河北建投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2个月之内,如果建投能源的二级市场股票收盘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低于3.40元,河北建投将连续投入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按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每股3.40元价位申报买入建投能源股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资金,除非建投能源股票二级市场收盘价格不低于3.40元或1亿元资金用尽。期间如果累计购入建投能源股数达到其总股本的5%,则进行公告,并在公告二日后方可继续购入建投能源股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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