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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对价方案 |
| 公告日期 |
20061213 |
目前进度 |
未通过 |
| 对价方案类型 |
送股 |
批次 |
全面五十九批 |
| 对价方案内容 |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以股票安排对价,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拟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安排的股份数量合计为19,367,016 股,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A 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A股可获送0.8 股股份。对价安排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原非流通股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
| 对价方案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宝鸡市国资委特别承诺事项:
A、在S*ST 长岭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完成相关股权变更手续,否则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将延期。
B、若有S*ST长岭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存在其应执行对价安排部分的股份被冻结、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且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未能解除其应执行对价安排部分的股份冻结、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宝鸡市国资委承诺对上述非流通股股东应执行的对价安排先行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上述股东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向宝鸡市国资委偿还代为垫付的股票或折算成款项偿还,或取得宝鸡市国资委的同意,并由S*ST长岭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C、若有S*ST 长岭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未明确表示同意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宝鸡市国资委承诺对上述非流通股股东应执行的对价安排先行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上述股东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向宝鸡市国资委偿还代为垫付的股票或折算成款项偿还,或取得宝鸡市国资委的同意,并由S*ST 长岭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2)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特别承诺事项
作为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之一,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完成相关股权变更手续,否则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将延期。
(3)石家庄大明铜业有限公司特别承诺事项
石家庄大明铜业有限公司承诺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完成相关股权过户手续,否则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将延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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