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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对价方案 |
| 公告日期 |
20060315 |
目前进度 |
股改完成 |
| 对价方案类型 |
送股,重大资产置换 |
批次 |
全面二十三批 |
| 对价方案内容 |
本公司所有非流通股股东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 股流通股执行1.8 股股份,总计执行15,304,766 股,其中:新时代教育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执行6,720,309 股,海南顺丰联合有限公司等16 家法人股股东共执行8,584,457 股,其中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明确表示同意以及因抵押、质押及其它权利限制不能执行对价安排的非流通股股东,新时代教育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先为其代为垫付,该等股东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当向新时代教育偿还代为垫付的对价,或者取得新时代教育的同意。 |
| 对价方案承诺 |
除以上承诺外,第一大股东新时代教育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做出如下特别承诺:
(1)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2)在重大资产置换后公司2005 年、2006 年、2007 年业绩较重大资产置换前即2004 年业绩有大幅增长,在本次股权分置方案实施后,如果发生以下两种情况之一者,将向追加对价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追加对价一次,追加对价总计为8,502,648 股股份。按目前的流通股规模,相当于每10 股流通股追送1 股(追加对价完毕后,此承诺自动失效)。
第一种情况:公司2005 年或2006 年或2007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意见;
第二种情况:公司2005 年或2006 年或2007 年任一年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低于600 万元。
如果触发上述追加对价情况,公司将在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的5 个交易日发布确定追加对价股权登记日及追加对价实施公告,该股权登记日至迟不超过该年度报告披露日后的第10 个交易日。在该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个交易日完成追加对价安排的实施,由新时代教育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股份8,502,648 股按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比例支付给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若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至追加对价股权登记日之间因派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等原因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则相应调整本次追加对价安排对应的股份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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