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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对价方案 |
| 公告日期 |
20061201 |
目前进度 |
股改完成 |
| 对价方案类型 |
送股 |
批次 |
全面五十八批 |
| 对价方案内容 |
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参与股权分置改革非流通股股东同意向流通股股东按一定比例送股作为对价安排,以换取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按照本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10 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 股股份,非流通股股东合计向流通股股东作出对价安排26,026,780 股股份。自上述股份上市交易日起,公司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
| 对价方案承诺 |
非流通股股东研究中心特别承诺事项:
(1)限售期承诺
即研究中心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法定禁售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限售期承诺的履约安排:研究中心在其所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获得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将授权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将所持赛迪传媒非流通股股份进行锁定,从技术上履行上述承诺义务。
(2)先行代为执行对价安排的承诺
截至本说明书签署之日,尚有金华市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证券部、深圳信实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南山风险投资基金公司、北京麦康复生物技术研究所、广州阳光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等五家非流通股股东未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明确表示意见。该部分股东共计持有公司非流通股股份1,681,680 股,占公司非流通股比例为0.75%,合计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安排194,686 股股份研究中心同意若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东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开始日前未能签署同意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该部分股东的执行对价安排先行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向研究中心偿还代为垫付的股份,或取得研究中心的同意,并由本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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