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最新对价方案 |
| 公告日期 |
20060217 |
目前进度 |
股改完成 |
| 对价方案类型 |
送股,现金 |
批次 |
全面十七批 |
| 对价方案内容 |
作为盐田港股份的唯一非流通股股东,盐田港集团为获得其持股份的流通权而作出的对价安排为: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盐田港股份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将获得盐田港集团所支付的2.5 股盐田港股份股票和6.53 元现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盐田港集团持有的非流通股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
| 对价方案承诺 |
盐田港集团除履行法定承诺义务外,还做出如下特别承诺:盐田港集团将严格遵守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规定,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后十二个月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盐田港集团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票,如确需交易,将通过大宗交易、战略配售等方式进行;盐田港集团承诺: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2010 年12 月31 日止,盐田港集团公司将保持对盐田港股份的绝对控股地位(持股比例不低于总股本的51% );盐田港集团承诺:从2005 年度起至2010 年度止,将在期间每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出盐田港股份的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非累计可分配利润)的50%的分红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
投赞成票;盐田港集团承诺:一如既往地支持上市公司,在做大做强中,积极创造条件,迎接新一轮整合,确保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
|
查看全部股票股改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