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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对价方案 |
| 公告日期 |
20051203 |
目前进度 |
股改完成 |
| 对价方案类型 |
认购权证,送股 |
批次 |
全面十批 |
| 对价方案内容 |
1、对价安排
华侨城集团公司作为本公司唯一非流通股股东,为使其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股份获得流通权而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2.8股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华侨城集团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2、认股权证计划
本公司拟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以10:3.8的比例免费派发百慕大式认股权证,共计149,522,568份。每份认股权证可以在行权日以7.00元的价格,认购本公司1股新发的股份。
同时,本公司向管理层及主要业务骨干定向发行5,000万份认股权证,该部分认股权证暂委托华侨城集团代为持有,若在权证有效期内未能实施,则该部分权证由华侨城集团决定是否行权。向管理层及主要业务骨干发放的权证与向流通股股东发放的权证的行权价格一致。 |
| 对价方案承诺 |
华侨城集团公司作出如下特别承诺:
1、华侨城集团公司持有的股票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此之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百分之五,之后的二十四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百分之十。
2、华侨城集团公司承诺在所持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后的5 年内,本公司的持股比例不低于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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