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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对价方案 |
| 公告日期 |
20060705 |
目前进度 |
股改完成 |
| 对价方案类型 |
送股 |
批次 |
全面三十九批 |
| 对价方案内容 |
本公司参加股权分置改革非流通股股东拟以其持有的部分股份作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安排,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根据本方案,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 股获送2.5 股,对价股份将按有关规定上市交易。 |
| 对价方案承诺 |
除法定最低承诺外,中农大投资还作出如下特别承诺:
1)如果发生下述情况之一(以先发生的情况为准),将追加送股一次(股份追送完成后,此承诺自动失效):根据公司2006 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如果公司2006 年每股收益低于0.10 元/股;以国农科技2006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基数,2007 年、2008 连续两年任何一年经审计的净利润增长率低于20%;公司2006 年度、2007 年度或2008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除标准无保留意见之外的审计报告。
当上述追加送股安排条件触发时,中农大投资将向追加送股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执行追加送股安排,追加送股总数为2,082,861股。
2)对未明确表示同意的非流通股股东,在国农科技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时,中农大投资将先行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尚未明确表示其是否同意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当向中农大投资偿还代为垫付的股份及利息,或者取得中农大投资的书面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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